VOCs廢氣處理設備的工作原理是通過一系列的物理、化學或生物手段將VOCs廢氣進行分離、吸附、氧化、還原等處理,將廢氣中的有害物質(zhì)轉(zhuǎn)化為無害物質(zhì)或者降低其濃度,達到凈化空氣的目的。
1.檢測氣體:明確能夠檢測的揮發(fā)性VOCs廢氣處理設備的種類,如烷烴、烯烴、芳烴、鹵代烴等,同時注明檢測范圍,例如0-10 PPM,分辨率可能為0.01 PPM。
2.工作方式:一般有固定式連續(xù)工作、擴散式、管道式、流通式、泵吸式等多種可選方式。
3.輸出信號:常見的VOCs廢氣處理設備輸出信號為電流信號,如4-20 MA。
4.報警方式:通常設置2路無源節(jié)點信號輸出,并且VOCs廢氣處理設備報警點可根據(jù)實際需求進行設置。
5.工作環(huán)境:包括溫度范圍,如-20°C至50°C(特殊要求可能為-40°C至+70°C),相對濕度一般要求不超過90%RH,工作電壓常見為DC12-30V。
6.防爆形式:探頭、變送器及傳感器通常為隔爆型,VOCs廢氣處理設備防爆等級如VoCaIICT。
7.連接電纜:一般采用三芯電纜,單根線徑不小于1.5m,建議選用屏蔽電纜。
此外,對于不同類型的VOCs廢氣處理設備,還可能有一些特定的技術參數(shù)。比如,在處理固定污染源VOCs時,需要考慮其主要來源行業(yè),如噴涂行業(yè)、皮革行業(yè)、石油化工廠等,相應的檢測指標可能為苯系物、非甲烷總烴以及部分揮發(fā)性有機溶劑。對于集中工業(yè)園區(qū)工業(yè)有機廢氣的在線監(jiān)控,監(jiān)測因子主要是TVOC與硫化氫。
在實際VOCs廢氣處理設備編寫技術參數(shù)時,要確保準確、清晰、詳細,以便用戶能夠全面了解設備的性能和適用范圍。
2024.7.23ZG